他山之玉:出口卖方信贷与资源换项目相结合的融资模式
- 2011-04-21 15:36:13
- mlzy
- 原创 115764
论文关键词 卖贷;资源换项目;融资模式
论文摘要 通过分析出口 卖方信贷与资源换项目相结合的融资模式,结合实例说明该模式的运作方式,指出这种融资模式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在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企业能否在日益激烈的国际承包市场竞争中胜出,融资能力已成为关键因素。国际工程的融资模式有别于国内工程项目的融资模式,国际工程的融资模式主要是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出口信贷(包括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卖方信贷、买方信贷和对外优惠贷款)等方式的融资模式,本文主要是探讨出口卖方信贷与资源换项目相结合的融资方式的可行性。
对于非洲建筑工程承包市场而言,单纯的出口卖方信贷或 买方信贷的融资方式难以满足银行日益发展的信贷业务需求。而采用出口卖方信贷与资源换项目相结合的融资方式,是新形势下融资模式的一种新举措。下面,本文就结合一个具体项目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说明这种模式的可行性和操作性,从中提出相应的风险措施和建议,供业内人士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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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情况简介
该项目位于非洲某国,是一市政工程项目,总里程预计100公里,总投资约4亿美元。资金来源:工程所在国政府出资占总投资15%的预付款,余下85%由承包商在国内融资解决。承包商与当地政府关系良好,工程分三期实施,承包人已完成第一期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并出版第一期设计施工图纸。目前正着手进行项目部场地的现场清理,平整等前期准备工作。国内融资主要是承包商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提出保险申请,获得中信保的支持意向函后,承包商就承建本项目向国内银行申请贷款3.4亿美元,贷款期限暂定5年。
二 项目融资安排的选择
在本项目中,采取哪种方式的融资安排,担保如何设置,是一个结构性的重大问题。由于贷款人的出口卖方信贷贷款具有贷款金额大、期限长等显著特点。在本项目中,借款人拟贷款金额达3.4亿美元,期限为5年,对于这样一笔贷款,借款人虽然为国内的大型国有企业,但其实力有限,也很难提供覆盖全部贷款金额的担保,这使得传统的以借款人自身综合经济实力和提供足额担保为依托的出口卖方信贷无法实现其贷款金额最大化和满足项目资金需要的信贷需求。在本项目中,即使中信保同意出具承保函,利用项目作为融资模式进行贷款,承包商也很难找到一家愿意提供贷款的有实力的银行,如果承包人全额垫资施工,既使承包商自身有这个实力,但承担的风险因素也很大。
基于上述的权衡和考虑下,本项目最终采用了出口卖方信贷与资源换项目融资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具体操作模式:就是以承包商作为借款人,借款人以其综合的经济实力作为贷款偿还的基本保障向银行申请贷款,中信保则向承包人提供境外风险担保。同时,工程所在国政府向中信保提供财政和主权担保,并划拨相应区域矿区(资源)给中信保,由中信保在国内另寻一家探矿公司负责探矿、采矿的变现运作,生产出来的矿产资源一方面除用于偿还前期探矿、采矿及投产生产等费用外;另一方面用于支付承包商的计量工程款,承包人收到工程款后用于偿还银行的贷款。这样,在出口卖方信贷的基本框架内,融入了中信保担保和资源变现还款的因素,从而集合了这种融资模式下的一切可能的风险与担保措施,使贷款安全获得了可能的最大满足,兼顾了可行性和安全性。这种使国内的承包商和中信保共同承担还款(担保)责任的融资、担保结构安排也符合项目参与方共同获利、共担风险的原则。
三 资产担保的设置
在确定了采用出口卖方信贷与项目融资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后,有关担保的安排成了关键。在本项目中,担保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基于借款人为国内承包商的情况考虑,需要借款人在国内提供所贷款额度的担保,包括土地、房产抵押、借款人持有的其他公司股份的质押以及其他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这也是出口卖方信贷中常见的担保要求。
对于承包商的担保方式和内容,其可供担保的资产主要包括实物和权益两大块。承包商提供的担保如何安排具有重大的法律意义,不同的担保结构安排将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应仔细研究,确保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使贷款人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另一个担保主要是中信保向承包商的担保。中信保承担的担保是一旦项目所在国政府因政治或战争原因无法或无力按期支付承包人垫资施工的工程款时,中信保将承担向承包人偿还义务,并负责向工程所在国政府追索债务。基于与项目融资风险结合方式而设置的由中信保提供的境外担保构成了担保环节的另一部分。
最后一个担保是工程所在国政府向中信保提供的担保。担保的主要内容是:主权与财政税收、资源担保。工程所在国利用资源换项目,但一旦所提供的资源区域(开采后,扣除开采等成本后的收益)无法与工程款相抵时,工程所在国政府必须承诺追加额外矿区作为储备开采条件,如果最终追加的矿区资源还是不足于支付时,工程所在国政府必须承诺利用该国的主权作担保,利用财政税收收入予以补齐差额部分。
四、风险与措施
对承包商而言,所面临的最大风险是政治和安全风险。众所周知,非洲国家大都是政局不稳,经济动荡的地区。承包商如何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这需要承包商具有统领全局、高超的谈判技巧、以及利用各方关系和协调各方关系的能力,同时还要及时与各方交流与互动,特别是与中信保的沟通工作,保持信息畅通,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
对于贷款人而言,主要是做好资金的统筹安排,监控承包人的资金运用,确保承包人专款专用,同时把自身掌握一些有关项目的风险信息传递给承包人,起到告之的义务,协助承包人规避风险。
对于中信保而言,主要确保矿产资源有效开采和变现工作,同时做好矿产资源的估值评估工作,确保对方提供的矿产资源价值与工程建设资金相当。加强与承包人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把有关探矿、采矿情况通报给承包人,以便承包人掌握准确信息,策划应付方案。
五 结语
本项目融资模式在实际运作时有两条主线同时进行:一条主线是承包人承担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任务,俗称“设计——施工总承包”;另一条是探矿、开采等资源变现任务。本文限于篇幅不再对资源变现过程中的各种合同担保等关系展开论述,但两条主线都是统领在中信保下面进行运作的,两条主线既相互平行,又相互影响,如果设计施工方面进展过快,资源变现方面过慢,承包人届时就面临工程所在国工程款支付(偿还)能力的风险,毕竟对承包人而言,承包人是垫资施工的,只不过资金是从国内银行借罢了,如果施工进度过慢,工程所在国政府会认为承包人故意拖延施工进度,这样会造成双方关系紧张,同时也造成承包人窝工现象,增加承包人的施工成本。要想妥善解决这个问题,承包人必须做好合同的风险管理工作,协调和处理好各方关系,重点取得中国派驻工程所在国大使、参赞、中信保等机构和个人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总之,在国内企业纷纷“走出去”的过程中,提供信用保险和信贷支持的公司和银行往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中信保利用国家作为强大的后盾,提供给企业关于政治、战争等方面的信用担保,银行则提供给企业充裕的资金。采用出口卖方信贷与项目融资相结合的融资方式,核心的出发点在于促使项目各主要参与方在明确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合理分担风险,从而促使项目得以顺利开展,在保持利益一致的前提下,积极推动项目进展,确保项目最终运作成功。因此,这种融资模式在新形势下应该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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